陕西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及补办程序
陕西省《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程序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各四张;
4、办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
户籍地乡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8:00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夫妻到女方户籍或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后由村(居)委会、社区或单位审核、盖章后,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实行人事代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在女方户籍或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办)领取申请表,在女方户籍地办理。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办理。对符合颁发条件的,应及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建档,并将办证情况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对不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做出不予发放的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申请 人。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办理。
陕西省《独生子女光荣证》补办程序
办理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各四张;
4、单位或乡镇(街道办)出具的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
4、办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
户籍地乡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 08:30-12:00 14:00-18:00
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没有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原发证机关有记录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原发证机关记录因丢失、损毁而无法查找的,凭单位或乡镇(街道办)出具的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名单、档案记录等 原始证明材料,由原发证机关或现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补办。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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