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三批异地办领证件受理点公布
南京第三批异地办领证件受理点公布。
第三批受理点择机在开发区分局开通
据了解,今年3月,南京市公安局设置了19个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点,截至目前,共帮助群众办理了近2000张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为方便群众办理,6月25日,又开通了第二批25个受理点。现在,南京市公安局共有44个办理点,做到了区县全覆盖。群众在办理前,可登录南京市公安门户网站查询。
南京市公安局治安局户政处相关民警介绍,在第二批运行成熟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将会在报请省厅批准后,择机在开发区分局开通第三批省内异地受理点。
异地受理的证件审核签发后30日内发放
换领证件时,每证收费20元,丢失补领证件时,每证收费40元。对异地受理的证件,自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并签发后,三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户政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身份证挂失申报须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请,不收费。
对于群众捡拾上交到公安机关的身份证,经查询已补领新证的,统一销毁;对尚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录入信息库,免费招领。发还身份证时,原则上本人领取。核验一致的应当场发还捡拾证件,核验未通过的不予发还。
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 南京开始试点
此外,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治安局了解到,具有陕西省以外其它省份(直辖市)常住人口户籍身份并在南京市长期居住或务工的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补领业务。
对于户籍属于陕西省以外的其它省份(直辖市),在南京市就学的学生,可到学校户籍管理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陕西省以外其它省份(直辖市)常住人口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明;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
在校学生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出示学校学生处开具的在校证明(附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加盖保卫处公章);申请换领的同时交验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据了解,南京开通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制度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因为涉及到户籍地审核签发问题,南京尚未进入公安部可进行跨省异地受理的大中城市公示名单,进入名单后,南京会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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